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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公告


来源:  作者:凤庆县审计局  时间:2018-11-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18年第9

   (二〇一八年十一二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对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滇红园区管委会”)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滇红园区管委会作为园区开发建设的管理机构,为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副处级),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局、国土规划建设分局、财政局、招商局五个正科级机构,企业党委1个,下属企业1个,即凤庆县滇红生态产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园投公司”)。截至2017年底,滇红园区管委会核定人员编制15人,实有18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滇红园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较好完成了园区开发建设中的各项工作任务。2013年至2017年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较好,基本能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的收支情况,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滇红园区管委会在预决算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整改和完善。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出借资金400 000元逾期2年以上尚未收回,导致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二)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列支170 865元

  (三)县园投公司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13 996 000元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五)2017年底事业人员超编3人

  (六)大额购买茶叶情况

  (七)县园投公司出借土地证与其他公司合作融资贷款情况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凤庆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出借资金   400 000元逾期2年以上尚未收回,导致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问题,要求园区管委会按照法院裁判结果抓好整改落实;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列支170525元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县园投公司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县滇红园区管委会会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督促县园投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对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要求滇红园区管委会整改完善,并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对2017年底事业人员超编3人问题,要求滇红园区管委会积极汇报,解决好编制与人员不匹配问题;对大额资金购买茶叶问题,要求滇红园区管委会和县园投公司今后严格执行《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县园投公司出借土地证与其他公司合作融资贷款问题,要求滇红园区管委会按照市审计局的审计决定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完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努力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二)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规范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杜绝费用转嫁;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往来款核算,及时清理借入借出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县园投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加强经营管理,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避免国有资产损失;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差旅费填报、报销工作;规范现金使用范围,杜绝大额现金支付。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滇红园区管委会进行了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滇红园区管委会将按照整改方案逐步进行整改审计建议正在逐一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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