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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作者:凤庆县审计局  时间:2018-12-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2018年第11号

  (二○一八年十二 月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凤庆县审计局于2018年3月至2018年5月,对凤庆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审计情况

  2017年,全县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75 898万元,支出310 811万元;当年财力345 951万元,支出340 165万元,年终结转5 786万元。

  2017年,全县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 366万元,支出4 614万元;当年财力18 452万元,支出18 253万元,年终结转199万元。

  2017年,全县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66 111万元,支出107 038万元;当年财力100 599万元,支出107 038万元,年度结余-6 439万元,上年结余42 665万元,本年滚存结余36 22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总体较好,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编制、预算收支调整、预算收支执行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但审计中也发现,在预算管理、政策执行、财政资金安排使用、往来款清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整改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政府部分重大决策未落实到位

  (二)出借财政专户资金12 000万元

  (三)预备费安排使用不合规984万元

  (四)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24 305.72万元

  (五)其他方面问题

  全县部分部门、乡镇现行差旅费执行情况与县级政策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且未向县财政局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凤庆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要求县财政局积极整改。一是要求县财政局认真研究,按要求落实县政府重大决策。二是要求县财政局制定回收计划,限期收回出借资金,加强原出借项目的资金预算执行进度,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三是要求县财政局今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使用预备费。四是要求县财政局继续对往来款项余额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加大对应收款项的清理力度,确保往来款余额逐年递减。五是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全县部门、乡镇执行差旅费政策监督指导,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继续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强化财政收入支出的管理,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真实性。(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效益性。(三)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杜绝出借财政专户资金情况发生。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防止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四)加强往来款核算,对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结算。加强对部门、企业的会计业务核算管理和培训、监督工作。(五)进一步明确、细化全县差旅费报销、管理、备案工作,明确长期外出挂职(学习)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细化长期抽派工作人员报销单位范围和人员范围,明确县级单位事业人员在凤山镇下乡地点报销范围等。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组织整改落实。审计建议正在落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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