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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拟同意核发“滇红凤锦一期”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公示


来源: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住建局  时间:2023-08-1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云南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滇红凤锦一期”建设项目中的C2、C3、C5、C6、C7、C8、C12、C19、C20共9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申请办理资料进行了审查并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了核实,该项目目前投资已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具备办理条件,拟同意核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

如对企业申报商品房预售证明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附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投诉举报电话: 0883-4211047。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83-4217905。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审查费,我局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审查意见是在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实行免费公示,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单位进行公告展示等活动,也不在任何指定刊物中刊登申请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收取所谓的“版面费”。为避免受骗上当,申请单位如接到类似的欺诈电话或信函,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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