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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来源:  作者:司法局  时间:2021-10-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云南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

收费性质

实施主体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

公证法律服务

经营服务性收费

云南省凤庆县公证处

证明证书(执照)

每件收取200元

如:执照、出生证、毕业证书等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每件收取150元

证明文本相符、译文与原文相符

每件收取100元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收养关系、亲属关系、选票、指纹

每件收取150元

证明事实收养、扶养事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

每件收取300元

证明委托、声明

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取300元;

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取600元。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1.根据受益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2.单方赠与或受赠减半收取;

3.单套居民房产办理此项公证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5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3%收取

500万元以上部分,按0.2%收取

本单位监督电话:0883-4212033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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