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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收费范围 | 收费性质 | 实施主体 |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 |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 | 公证法律服务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云南省凤庆县公证处 |
证明证书(执照) | 每件收取200元 | 如:执照、出生证、毕业证书等 |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 | 每件收取150元 |
证明文本相符、译文与原文相符 | 每件收取100元 |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收养关系、亲属关系、选票、指纹 | 每件收取150元 |
证明事实收养、扶养事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票据拒绝、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查无档案记载 | 每件收取300元 |
证明委托、声明 | 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取300元; |
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取600元。 |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 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 1.根据受益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2.单方赠与或受赠减半收取; 3.单套居民房产办理此项公证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 |
5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3%收取 |
500万元以上部分,按0.2%收取 |
本单位监督电话:0883-4212033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1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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