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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


来源:  作者:凤庆县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1-08-2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全市参保人:

  为有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高质量跨越发展,进一步增进全市医保参保人员的医保服务体验。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智慧医保平台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165号)要求,临沧市作为云南省第二批智慧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上线州市之一,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将于近期实现新平台全面上线,上线准备期间将暂停医保联网业务办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19218时至9824时停机,202199日零时起全市启用新平台。停机时间视工作开展情况作适当调整,如需调整,将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调整情况。

  二、停机期间的影响

  停机期间,全市将暂停医保联网业务及费用现场结算等服务。

  (一)医保信息系统联网结算业务

  20219218时至9824时,定点医院及药店将暂停参保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等方式进行就医就诊及购药等费用联网结算。

  (二)医保业务办理及时限延长

  1.窗口业务办理时限延长。20219218时至9824时期间,受理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大病保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等业务办结时限延长10个工作日。

  2.网上业务办理时限延长。20219218时至9824时期间,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使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网上渠道办理的医保有关业务办结时限顺延10个工作日。

  三、停机期间业务办理渠道

  为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不变、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停机期间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将采取线下接件的方式受理相关业务并做好登记,待新平台上线后及时完成办结。

  (一)异地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20219218时至9824时,我市参保人在市外省内住院或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购药未能实时结算的,需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凭发票、处方(门诊)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市外参保人在临沧市内就医未能实时结算的,需自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凭发票、处方、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明等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二)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就医。已办理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的我市参保人员,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92日前根据医生处方一次性开具足量慢性病、特殊病药量,尽量减少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停机期间,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购药费用,需自行垫付,待新系统上线后,凭发票、处方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

  (三)市内住院就医。我市参保人在市内住院,202192日尚未出院的,请参保人配合医院在20219212时前在老系统上办理一次出院结算,新平台上线后再办理一次入院并结算后续费用。

  四、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参保人可电话咨询我市医保部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图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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