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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文化旅游局  时间:2021-09-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1000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19年3月在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文化管理、旅游管理职责基础上组建成立,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加挂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文化艺术和旅游事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行政管理。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和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等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繁荣文化艺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春节前在文庙广场举办“美丽凤城·文化进万家”庆新春活动周演出活动,演出队伍40多支,演出8场次,观众24000人次,丰富了人民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组织开展“义写春联”活动,送出春联2000余对。组织创作的抗疫歌曲《点亮青春》,被市级推送到省级参加评比。歌曲《滇红印象》被收录到市级原创音乐专辑;快板作品《扫黄打非得民心》被市委宣传部采用。疫情防控县图书馆闭馆期间,通过微信超星平台,中国图书馆协会提供的读联体平台在网络上开展新书推荐、专家平台讲座活动。

  (2)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协同推进。为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工作方案,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协同推进,现已组织完成图书标准化录入(图书39564册,期刊录入21329册);总馆建设数据录入,数字化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搭建等工作稳步推进。11月底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初验。

  (3)认真落实“全国第五次文化馆评估定级”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文化部和省市文化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组建文旅局评估定级领导小组和以文化馆为主的评估定级工作专班,对照国家各项具体标准,认真备足相关资料材料,认真完成国家评估定级系统平台数据、证据录入。该项工作于11月底通过了市主管部门的现场验收和国家的抽查。

  (4)“三馆”免费开放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县文化馆、县图书馆开展寒暑假青少年免费培训班,实现了免费培训进乡村,为使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文化艺术素养,提高技能,活跃身心,增强创造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开办了读书班、写作班、舞蹈、小合唱、钢琴、绘画书法、普通话、滇剧等12个培训项目,招收6至16岁学员600多人。二是县滇红茶博物馆全馆免费对外开放,收效明显。三是推进我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三区”文化工作者和基层文艺爱好者的素质,11月对凤山镇、洛党镇、鲁史镇、新华乡、诗礼乡文化站进行了文艺骨干培训。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

  (1)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一是明确责任主体,依据《文物保护法》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与全县44处文物保护单位所属8个乡镇的联系,压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积极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联合各乡镇对辖区内44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43轮129人次的文物安全巡查。三是文物“四有”档案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已完成两个国保单位的文字档案录入及保护标志碑设立工作。四是凤庆茶马古道鲁史段鲁史古建筑群消防工程顺利通过省市验收;组织完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石茶叶初制所一项一策建设。五是鲁史甘家大院和太平寺修缮方案报送国家文物局进行评审并获通过;申报茶马古道鲁史段二期修缮项目计划书、流浪河水磨房群修缮项目计划书、凤庆茶厂老厂区旧址修缮项目计划书,积极向国家文物局争取立项。六是组织实施凤庆文庙亮化工程于5月20日完工,擦亮了文庙片区历史文化名片,让广大人民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凤庆深厚的文化底蕴。

  (2)加强非遗传承利用。组织开展 2020 年“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环境,增强广大民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组织开展了“滇鸡血藤膏传统制作技艺”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认真落实了全县非遗数据库的整理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3)博物馆办馆综合水平稳步提升。凤庆滇红茶博物馆于2019年9月19日建成开馆至今,运行良好,现已成为我县文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阵地、城市旅游新亮点和城市“会客厅”。 博物馆累计完成接待286场,观众达39000余人次。年内,博物馆改造提升有序推进,主要涉及临展厅改造、增加滇红茶制作技艺全息影像以及滇红茶产品展示等内容,通过改造提升,着力将凤庆滇红茶博物馆打造成为滇红茶文化展示和文化旅游精品。

  3.以乡村旅游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1)抓实旅游安全生产。年初与各旅游企业签订了旅游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解了任务,对旅游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配合县安委办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平安旅游创建活动。

  (2)稳步推进景区创建提升工作。旅游景区创A是进一步加快提升旅游形象品味,增强旅游产品竞争实力的必要途径。凤庆县原有4个A级景区,2020年我局将锦秀茶尊景区向上申报创建AA级景区,临沧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过实地进行考评,提出了整改意见。经整改复核后,锦秀茶尊AA景区通过评定,将于近期下达认定文件。结合滇红小镇、鲁史小镇的特色小镇创建,我局牵头完成了滇红小镇、鲁史小镇、石洞寺景区的旅游指引标志系统建设,包括景区导览、旅游指引标识、景区介绍牌及鲁史古镇景区和滇红第一村景区的AAA景区标识。完成四个景区的扫码识景二维码制作,并在县城主要洗手台上推广宣传。目前正在规划制作滇红第一村景区的旅游指引标识和导览图等。

  (3)有序推进厕所建设。我县2020年厕所建设任务数为6座,其中:文化和旅游局4座、交通运输局1座、商务局1座。4月30日前,已完成旅游厕所统计,并将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全部录入国家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库,6月30日前所有厕所都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旅游厕所百度地图标注工作,并推送到“游云南”平台,进一步满足群众、游客的如厕需要。同时完成了县二院旁旅游厕所的智慧化改造,完成县城56座厕所的百度定位,并上传游云南平台,进一步方便群众、游客找到厕所。

  (4)着力推进精品酒店(客栈、民俗)创建。一是围绕打造国内一流“三张牌”和建设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持续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推动一批精品酒店(客栈、民俗)建设和认定,截至目前,已完成2家精品酒店(滇红大酒店、华源花园酒店)的自评申报工作,市级已实地进行初评。二是充分利用县旅游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打造滇红第一村“滇红·木屋度假酒店”项目,目前7个茶园木屋材料已到位,样板房将于本月底完工。

  (5)扎实推进诚信评价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组织完成餐饮企业109户、住宿企业180户、旅行社1户、租赁公司1户、旅游景区6个(A级景区4个,非A景区2个)和涉旅商品经营户6户,共计303家的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基本实现“应评尽评”全覆盖,评价系统高效运转,线上线下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目标。

  (6)乡村旅游品牌建设。一是完成“旅游品牌村”创建助推乡村旅游发展。紧密结合“寻找临沧最美丽村庄”活动,根据临沧市乡村旅游品牌村评定办法,积极组织了旅游品牌村创建申报活动。通过村组织、乡镇审核,优选推荐上报我县安石村、鲁史村、古墨村、箐头村和锦秀村为“临沧市乡村旅游品牌村”。并授予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制作的临沧市乡村旅游品牌村标牌和证书,旅游品牌村的旅游宣传视频优先推荐到各大主流媒体播放宣传,进一步扩大品牌宣传,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二是按照《“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遴选推荐了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资源类型丰富,组合关系良好,观赏游憩价值较高,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的安石村申报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经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安石村正式列入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7)旅游宣传推介成效显著。一是在省文旅厅、市文旅局带领下,我局积极准备,印制了1000份旅游宣传资料,通过2020年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进行宣传,利用旅游交易会的综合效应和辐射作用,以“天下茶尊  滇红凤庆”品牌定位,以鲁史古镇景区、滇红第一村景区、诗礼古墨景区、石洞寺景区、锦秀茶尊景区以及百里长湖旅游区的宣传为重点,加大了外宣推介力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临沧乡村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健康、乡村、秘境”主题,通过举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凤庆赛区),择优选拔出形象较好、兼具文化与艺术内涵的临沧旅游形象大使,推荐参加临沧市旅游形象大使选拔赛。凤庆推荐的旅游形象大使通过层层严格评选,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通过评选和展示活动,更好地传播和展示“天下茶尊 滇红凤庆”旅游形象品牌,彰显凤庆旅游魅力,助推凤庆旅游产业发展。三是组织涉旅企业参与一次旅游展会活动,邀请一批旅行社和自驾车协会开展凤庆旅游线路踩点活动。2020年7月20日我局邀请昆明风光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到凤庆考察茶文化旅游线路。考察团结合凤庆的气候、旅游资源、基础设施、旅游服务等规划了精品旅游路线,并先后组织3个旅游团队到凤庆旅游度假消费。四是每月至少按时报送一篇关于乡村旅游的报道、信息、新闻,同步推送到云南网、文旅头条中,进一步宣传我县的乡村旅游发展。积极配合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开展“寻找凤庆最美村庄”视频拍摄。五是组织凤庆县“十大名菜”比赛评选。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牵头于10月12日在凤凰酒店组织开展了凤庆“十大名菜”现场比赛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凤庆十大名菜推荐参加了临沧市“十大名菜”评选,其中鲁史火腿入选临沧市“十大名菜”名单,凤凰核桃酥入选临沧市“十大特色菜”名单。六是组织参加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支持,中视云投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公司、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主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承办的“游云南·看我的”短视频挑战赛。经严格评选,由我局选送的短视频《凤庆诗礼沿河》、《臭豆腐最香的村庄——鲁史》、《凤庆县石洞寺景区》、《石诗颂古·情河淌爱——古墨村》、《凤庆县古墨村》和《中国避暑小镇——古墨村》入选“十佳原创短视频”,其中《凤庆诗礼沿河》获一等奖,该视频将获得央视频APP首页焦点图推荐,其它五部短视频荣获三等奖,得到央视频APP“横滑泳道”栏推荐。同时,我局获得本次大赛“最佳组织奖”和“最佳集体奖”。目前在央视频APP,《凤庆诗礼沿河》点击浏览量为25万次。七是配合腾云公司潮玩研究所在凤庆的美丽村庄宣传片拍摄工作。具体涉及安石、鲁史、古墨以及石洞寺四个重点景区。宣传片将适时推送至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上宣传。

  (8)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一是“走出去”模式为乡村旅游“新套餐”打造“精品菜单”。积极参加我县乡村旅游学习考察团,以“走出去”模式到文山丘北、安宁市、大理巍山县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网、厕”八大要素进行考察学习,为乡村旅游“新套餐”打造“精品菜单”。不仅学到了如何发展乡村旅游,完善基础配套、丰富产品业态和打造特色精品线路、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理念,也为凤庆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借鉴,为乡村旅游发展积累了经验。二是组织开展旅游讲解员培训班。8月份配合县职教中心举办了首届乡村旅游讲解员技能培训班。培训班对全县183个行政村共计209名乡村旅游行业人才分两期进行了7天培训。通过培训让各位乡村旅游讲解员学习了许多专业知识技能,进一步优化了各乡村旅游点的整体质量,为乡村旅游更好地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局还举办了2020年第二期乡村旅游讲解员、旅游服务人员培训班。培训班重点在安石村和小湾锦秀村展开,培训从导游服务礼仪、导游讲解服务技巧、旅游法规知识以及景区讲解词解析等几方面重点进行培训提升,全县150余人参加培训。截至目前,我县培训旅游讲解员、旅游从业人员达350余人次。

  4.不断整治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一是以文化旅游市场为重点,结合线索摸排和日常执法巡查加强宣传。深入辖区及各乡镇网吧、娱乐场所、A级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粘贴标语、布标、通告、现场发放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宣传资料。一年来,共召开行业系统和干部职工扫黑除恶动员会、推进会3场次,粘贴专项斗争《通告》96份,悬挂扫黑除恶横幅标语38条,小标语430条,发放宣传资料980份;签订承诺书47份。二是扎实开展网吧、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管理,规范网吧、娱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按照工作方案,通过采取不定期检查和联合执法的方式,不间断地对城区、乡镇所有网吧、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检查。一年来,共出动文化执法检查人员600余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200余家次,检查网吧1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3家。通过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违法经营乱象有了根本好转,行业监管漏洞得到了有效堵塞。三是加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我局联合公安局网监大队、县广播电视局社会事业站对家电行业销售的智能网络电视进行了大范围抽查,并对直播、点播频道进行了抽样调查,对全县酒店、宾馆客房及个人住宅电视接收设备、系统进行排查,对地面电视广播发射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均未发现非法下载安装播放境外电视节目客户端软件等行为。四是大力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治理。按时间节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净网”、“护苗”、“秋风”、“固边”等专项行动,动真碰硬,攻坚克难,始终坚持重点打击,重点整治的原则,确保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今年先后对33家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查处违规经营场所2家,查缴非法印刷复制品20余册。对全县12家图书销售门店、16家音像制品销售场所进行了全面清查,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盗版出版物和盗版光盘10余本(盘),全县出版物市场进一步得到净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机构,即:内设办公室、文化股、旅游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5个,即:凤庆县文化馆、凤庆县图书馆、凤庆县博物馆、凤庆县文物管理所、行政执法稽查大队。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有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5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机关工勤人员不占编制),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不占编制),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31.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1.8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1694.06万元收入对比减少了362.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据含1至3月原广播电视局、电台、网站、总编室、体育局五个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33万元,占总支出的66.52%;项目支出411.9万元,占总支出的33.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据含上年1至3月原广播电视局、电台、网站、总编室、体育局五个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8.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8.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8%。与上年959万元对比减少140.6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据含上年1至3月原广播电视局、电台、网站、总编室、体育局五个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9万元。与上年1,084.05万元对比减少672.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据含上年1至3月原广播电视局、电台、网站、总编室、体育局五个部门的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1,993.04万元对比减少762.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数据含上年1至3月原广播电视局、电台、网站、总编室、体育局五个部门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3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2%。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费、死亡抚恤等。

  4.卫生健康(类)支出4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的医疗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所有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万元,超额完成了预算。其中: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镜)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超额完成了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超额完成了预算。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年初没有合理细化预算数。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万元,下降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0.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招待费都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占41%;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1.我局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其中: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执行公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住宿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6万元,与上年56.04万元对比减少6.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含原广播电视局、电台、网站、总编室、体育局五个部门第一季度的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务用车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591.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1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43.08万元。在建工程300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动,流动资产增加261.3万元,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无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91.62

1048.16

243.08

4.11

100.32

139.03

300 

0.3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5701111

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格2021091603320979320220128015507654.xls

  
附件【凤庆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格20210916033209793202201280155076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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