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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  作者:民政局  时间:2021-09-0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临沧市民政局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临沧市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民联发〔2021〕17号)的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凤庆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将2020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支持凤庆县社会福利事业使用情况公告如下。社会各界若发现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凤庆县民政局举报,举报电话:0883-4212833;举报邮箱:ynfqxmzj@163.com,同时可以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一、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情况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综发〔2021〕12号),下达凤庆县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共计237.385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社会治理及其他社会公益方面。具体情况为: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4个161.3852万元,其中:鲁史镇敬老院50万元、诗礼乡敬老院50万元、腰街乡敬老院25.3852万元、诗礼䘵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

  (二)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项目2个30万元,其中:新华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万元、洛党镇鹿鸣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10万元。

  (三)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个20万元,其中:洛党镇大兴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10万元,凤山镇前锋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10万元。

  (四)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13个共26万元(2万元/乡镇)。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执行情况

  (一)农村敬老院125.3852万元。其中:鲁史镇敬老院建设项目50万元,项目已竣工并通过县级验收;诗礼乡敬老院建设项目50万元,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腰街乡敬老院项目25.3852万元,项目已竣工并通过县级验收。

  (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凤庆县诗礼乡䘵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

  (三)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补助经费30万元。其中:新华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20万元,公墓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洛党镇鹿鸣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10万元,该项目正在做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四)凤庆县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20万元。其中:洛党镇大兴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10万元、凤山镇前锋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10万元,项目正在筹备中,即将开工。

  (五)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26万元。全县13个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已完成挂牌,已报请财政拨款。

  特此公告

  凤庆县民政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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