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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凤庆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3-01-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凤庆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社会各界若发现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凤庆县民政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83-4212833;举报邮箱:ynfqxmzj@163.com,同时可以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一、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1.《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51号),用于孤儿助学15万元、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提升补助11.82万元,共计22.82万元。

2.《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100号),用于郭大寨敬老院提质改造含消防60万、2021-2022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4万、乡镇社工站奖励资金2万,共计66万元。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

1.《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100号),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4万元、儿童之家8.5万元,共计12.5万元。

2.《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148号),用于洛党镇箐头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雪山新化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社会福利院提质改造项目19万元,共计91万元。

3.《临沧市财政局临沧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通知》(临财社发〔2021〕212号),用于困难群众火化补助2万元、救助站设施设备购置50万元,共计52万元。

二、资助项目执行情况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是保障和促进民政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上级资金分配文件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做到专款专用。

截止2022年末共支出79.82万元,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预算执行率为32.14%。

三、工作成效

彩票作为国家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的重要渠道,坚持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安排使用资金。中央、省、市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使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稳步发展充分体现党委、人民政府对各类社会困难群体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较好的发挥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公益属性,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彩票的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提高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力,有力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表

  
附件【附件:2021年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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