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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度中央、省、市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来源:凤庆县民政局      作者:     时间:2023-03-03     点击率:

根据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3〕)的要求,现将2022年中央、省、市福彩公益金支持凤庆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社会各界若发现项目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凤庆县民政局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883-4212833;举报邮箱:ynfqxmzj@163.com,同时可以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一、彩票公益金支持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

临财社发〔2022〕21号下达我部门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为13万元,其中:福彩圆梦.孤儿入学8万元、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文明社区>5万元,用于儿童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专项项目。

(二)省级彩票公益金

临财社发〔2022〕135号下达我部门2022年度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240.5万元,其中:老年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8万元、洛党镇大兴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三岔河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02.5万元、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4万元、殡仪馆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50万元、雪山镇新化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项目建设10万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20万元;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乡村振兴衔接专项等五类项目。

(三)市级彩票公益金

临财社发〔2022〕135号下达我部门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为122万元,其中:诗礼乡清华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三岔河雪华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6万元、文明社区时代广场老年活动中心10万元、三岔河明龙公益性公墓10万元、凤山镇安石村公益性公墓10万元、凤山镇龙泉社区便民服务站10万元、勐佑镇立果村便民服务站1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残疾人福利类、儿童福利类、社会公益类、乡村振兴衔接专项等五类项目。

二、资助项目执行情况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按照规定比例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是保障和促进民政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上级资金分配文件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做到专款专用。

(一)老年人福利类补助支出93万元,用于老年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8万元、三岔河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70万元、诗礼乡清华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补助0万元。

(三)儿童福利类补助6.56万元,用于孤儿“福彩.圆梦”助学。

(四)社会公益类补助12.6万元。用于特殊困难群众火化补助2.6万元、勐佑镇立果村便民服务站建设10万元。

三、工作成效

彩票作为国家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的重要渠道,坚持来自于社会、服务于社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安排使用资金。中央、省、市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使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稳步发展充分体现党委、人民政府对各类社会困难群体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关心关爱,较好发挥了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公益属性,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彩票的公益属性和社会责任,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积极贡献,有效提高彩票公益金的社会影响力,有力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凤庆县民政局2022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