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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


来源:  作者:人社局  时间:2020-06-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拟批准凤庆县申兆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6月23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83-4216108)。

  单位名称:凤庆县申兆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凤庆县新华乡

  法定代表人:刘志君

  注册资本:200万元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

  行政许可编号:5309212003

  有效期限:2020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8日(3年)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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