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农发〔2022〕185号)文件安排,报经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下达文件名称: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凤庆县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项目下达文号:凤乡振发〔2023〕3号
项目资金规模:8598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类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政策咨询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