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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财政局  时间:2019-04-0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凤庆单位:

  《凤庆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即2019年4月5日—4月15日,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杨军景

  电话:0883—4211034

  监督电话:12317

  凤庆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4月5日

  凤庆县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加大对脱贫攻坚资金投入,使扶贫项目资金得到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未脱贫对象如期脱贫,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脱贫攻坚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严格执行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我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总体要求。根据脱贫攻坚“一库两图”的编制情况,继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保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格局,进一步提高资金整合的深度和质量,将“因需而整”与“应整尽整”紧密结合,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以减贫成效为导向,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基本原则。

  1.坚持项目先行原则。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整合资金优先安排脱贫攻坚项目库的项目,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安排资金。

  2.坚持对标补短原则。瞄准贫困、精准施策,紧紧围绕全县主导产业,针对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环节,对照脱贫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整合资金。

  3.坚持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及时报审项目、资金需求计划,对整合资金项目及时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对整合资金加强管理使用。

  (四)编制依据。方案编制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支持县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6〕226号)、《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整合支持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的通知》(临财农发〔2018〕64号)等文件为依据,按照《中共凤庆县委 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凤发〔2016〕6号)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凤庆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凤开组办〔2018〕38号)的项目编制情况,通过可整合资金量的预测,编制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脱贫目标。围绕贫困对象实现“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实现2019年2600人以上贫困人口脱贫,使全县贫困发生率从2018年底的0.78%下降到0.01%,并大幅度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资金需求。根据《临沧市凤庆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9年脱贫攻坚项目共需资金8.2亿元。

  三、整合资金

  (一)整合范围。资金整合范围是《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凤政发〔2016〕147号)中明确的中央资金纳入整合范围的20类61项,省级纳入整合范围的21类,以及市、县安排纳入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对中央和省明确规定不能整合的涉农资金、补贴到个人的社保和民生类涉农资金、救灾和应急等有特定政策目标的涉农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

  (二)整合规模及来源。通过预测,2019年可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5.83亿元,比2018年实际整合4.7亿元增长1.13亿元,增幅为24%。资金来源分别是:水务局1275万元、交运局20520万元、住建局6391.3万元、农业农村局1418万元、林业和草原局8366.24万元、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000万元、人社局120万元、扶贫办17374万元、民宗局830万元、组织部1000万元。

  (三)整合资金。计划情况(详见附件2),具体实施按照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批复为准。

  (四)整合资金用途安排及补助标准。计划情况(详见附件3),具体实施按照项目和资金下达情况为准。

  四、项目规划

  根据对标补短分析,结合可整合资金量,按照“轻重缓急”原则,2019年计划实施脱贫攻坚项目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5.83亿元。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内容、规模、项目行业主管、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建设时间等情况(详见附件3)。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脱贫质量。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覆盖13个乡镇159个贫困村,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6427.18万元。

  1.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一是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251.5公里,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5090万元;二是实施接漾线改造工程11公里,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760万元;三是实施窄路基路面修复工程33.5公里,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36万元;四是实施县乡道公路安防工程459公里,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234万元。

  2.加大水利项目投入,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困难问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个,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50万元,农村饮水保障项目1个,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84.8万元,小流域治理项目1个,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25万元。

  3.不断改善民生,推进安居房建设,加大补助资金兑现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确保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对象”安全住房有保障。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其他民居房建设补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53.6万元,兑现全县已建设未兑付补助资金、2019年新改造安居房补助资金。

  4.进一步夯实贫困地区发展基础,不断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实施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43个,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32.08万元。

  5.抓实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14个、彝族文化展览传习项目1个、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个,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30万元。

  6.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9.1万元。

  7.加强农村党组织阵地建设。对已实施的村民活动场所给予补助,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2.6万元。

  (二)加强产业发展,确保贫困户有稳定的增收产业。实施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564.36万元。

  1.多渠道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就业渠道,为贫困户、村集体经济增收创造条件。依托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6个、开发公益性岗位54个、发展特色蔬菜种植166亩,通过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1200人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75.12万元。

  2.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发展传统产业和新型产业,增加贫困户收入。通过县农商行、农业银行依银行基准利率向贫困户发放3年期产业贷款,财政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贴息的方式,解决贫困户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不足问题,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12万元(含项目管理费12万元),安排贫困户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800万元,安排贷款贴息资金400万元。建设光伏扶贫电站125个,产生的收益按照分配方案分红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811万元

  3.发展生态扶贫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发展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5万亩、发展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国有贫困林场1个,凤庆县迎春河水果种植示范项目,凤庆县犀牛片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凤庆县2019年第四批林业发展统筹资金项目,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366.24万元。

  4.巩固发展支柱产业,扶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人工菌生产,增加就业岗位。建设糖料蔗核心基地0.83万亩,增加蔗农收入,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建设蔬菜、人工菌种植基地、配套产业路、灌溉渠等相关项目,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

  (三)关注教育扶贫,继续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3万元,实施2018年秋季学期、2019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顺利开展。在以县长为组长,字学强、陈正华副县长为副组长,涉农资金项目单位、资金监管单位负责人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等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资金整合工作。

  (二)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更进一步规范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

  1.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按照《临沧市财政局组织落实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788”工作行动的通知》(临财农发﹝2018﹞131号),我县已经出台了《凤庆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凤政办发﹝2018﹞82号)、《凤庆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凤政办发﹝2018﹞104号)、《凤庆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试行)》(凤政办发﹝2018﹞124号)等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转发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各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一是要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禁违规使用资金,进一步对资金结存、结转、结余情况检查整改;二是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县级有关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管理责任、工程监理、监督跟踪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执行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扎实抓好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报项目实施方案时同步报项目绩效目标,实施项目中要开展目标执行监控,同步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扎实开展绩效目标考评的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重点排查整改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闲置滞留、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不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基础管理不规范、财政扶贫资金公示公告不到位、贪污侵占财政扶贫资金、虚报冒领财政扶贫资金和将财政扶贫资金挪作他用等情况。

  2.切实发挥资金整合平台作用。整合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县财政要统筹兼顾,确保整合资金适时拨付。

  3.实行整合资金归口管理。财政局根据应整合资金台账,对发生用途调整的资金按程序调整预算指标,按整合后的实际用途列支相应科目,根据整合后项目的行业类别,将研定的年度实施项目明确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地点、内容、规模、补助标准、投资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后下达到项目主管部门,由其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一是将统筹整合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资金,安排到县住建局统一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项目,按补助标准兑付建房补助资金。二是将统筹整合的交通类、水利类、中央预算内“三农”资金所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别统一由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农村公路、农村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将统筹整合的农、林、水、扶贫、民宗、发改、财政等产业发展资金,分别安排所涉项目的职能部门实施,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相关产业。四是将统筹整合社会事业类资金,分别安排所涉公共服务项目的职能部门实施,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整治、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农村社区服务建设的相关项目。五是由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用好退耕还林、陡坡地治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公益林补助等,支持贫困农户生态脱贫。六是由县人社局牵头开展农民技能培训,统筹整合农村农民技术培训和就业培训资金,提高贫困农民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

  4.规范运行。在资金整合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整合业务流程。要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复→财政与整合资金投入项目主管部门联文下达资金文件→登记整合资金安排使用台账→按照程序提请用款拨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安排拨付资金)→按照整合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按照项目资金安排专账核算整合资金→按月报送资金整合、拨付、使用情况及报表→监督检查→项目结算和竣工决算→项目审计→组织验收→绩效考评”的程序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二是要认真登记整合资金台账。在县财政局预算股建立应整合资金台账,分资金级次、类款、部门等详细记录收文时间、文件号、文件标题、资金额;在县财政局农业股建立整合资金台账,分别记录整合下达资金发文时间、文件号、文件标题、资金来源及资金额、拨付情况和单位实际支出情况,通过双轨并行,全面反映资金来源和拨付情况。

  (三)分工协作,有序有效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1.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负总责,组织编制和审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整合方案;解决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批资金安排方案;组织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

  2.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根据年度脱贫计划兼顾县内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提出资金统筹分配使用计划,精准确定实施项目,会同县领导小组向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审定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

  3.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预测资金整合规模,研究项目总体规划与变更,审核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研究提出整合资金安排意见,研究解决资金整合使用、项目实施、整合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报账中存在的问题,组织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评价、资产移交等工作。

  4.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脱贫攻坚项目库情况,按时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整合资金项目,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提供资金分配方案,按时收集上报涉农资金来源、安排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项目主管部门:各行业部门负责测算年度预计涉农扶贫资金整合的来源及数额,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整合清单、绩效清单,负责项目申报终审、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审核与拨付、指导报账,负责或指导项目验收及绩效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6.县财政局:负责分析资金整合规模,会同县扶贫办编制资金整合方案,制定扶贫资金保障方案,进行扶贫资金预算和资金管理,落实本级财政扶贫项目投入及资金拨付工作, 督促项目申报、验收及监督评价等工作。

  7.县审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审计结果。

  8.项目乡镇、村:负责辖区脱贫规划的编制、申报、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对资金使用安全承担责任。

  9.县农经办:负责对拨付到村级的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管理。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向上争取资金的主动性,要立足优势,依据规划,储备项目,精心组织包装申报项目,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确保从项目申报源头上实现项目资金整合的目标。

  附:凤庆县2019年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的附表20190418审核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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