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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关于整合下达2018年上海市新增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并拨付资金的通知


来源:  作者:扶贫办  时间:2018-10-2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县农业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新增项目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216号)文件,我县2018年新增上海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发展。经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你局为项目主管(实施)部门。现将项目实施计划及资金下达你们,并就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计划。此次下达3个项目,资金600万元,其中有机茶基地建设项目405万元、大树番茄种植项目55万元、生态养殖项目140万元。预计可恵及2021户855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55 户2512人。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实施项目,严禁擅自调整变更。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计划实施需要调整的,由项目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并附调整方案,按原申报程序逐级上报,经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按程序上报上海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二、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人力,对照项目计划,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绩效管理的目标设定、执行、评价纳入方案,同时将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报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审批。于10月26日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尽快启动实施项目。

  三、落实扶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新增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实施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状,加大协调力度,明确部门责任,按批复的项目计划,整合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项目及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政策、财务管理要求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扶贫项目及资金公示公示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村,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督查检查指导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杜绝发生违规违纪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运行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五、严格执行援滇资金审计、决算、验收、移交和资金归档等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实施,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要安排专人负责抓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按照有关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精心组织项目实施,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实施完成后,由且农业局进行自查后,报县沪临扶贫协作领导小组进行县级初验。县级验收合格后,报市级沪临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会同援滇干部联络组对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后续管理方案等内容进行验收。项目经上级验收后,将办法资产移交等手续。

  附件:凤庆县2018年上海市新增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

                       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凤庆县财政局

                                    2018年10月20日 

                          2018年上海市新增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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