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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公示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3-08-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凤乡振联发〔2023〕1号)安排,经各乡镇组织学生申请,镇、村两级初审,报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审核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8月23日至2022年9月2日,如有异议,请与县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人:李文

政策咨询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凤庆县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对象汇总表

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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