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计划公示


来源:凤庆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2-04-0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临财农发〔2022〕42号),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10万元,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由县民宗局申请,已经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分配批复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分配批复文件名称: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的请示》的批复

资金分配批复文号:凤财整合〔2022〕6号

资金分配规模:210万元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类型: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2年4月3日至2022年4月13日,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丽娟

联系电话:0883-4211034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

  
附件【凤财整合〔2022〕6号关于对县民宗局关于省级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计划的请示的批复.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