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长者模式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凤庆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来源:凤庆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时间:2022-10-1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充分结合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扎实开展好全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等工作,凤庆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印发了《凤庆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凤庆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0号)、《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11号)、《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2〕14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全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省乡村振兴局系列文件要求,充分结合云南省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扎实开展好全县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等工作。一是结合审计、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工作;二是按照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逐户采集、录入2022年第四季度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等信息,汇总形成年度收入、措施信息;三是在常态化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及时完成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人口自然变更工作,并按照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要求,完成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出列村、驻村工作队年度相关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一)2022年防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1.突出重点地区。一是各级审计、暗访、督查及第一轮排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方。二是受疫情灾情影响导致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地方。三是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特别是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超过3%的乡镇和行政村。

2.聚焦重点群体。一是受疫情灾情影响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二是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的农户。三是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四是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五是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过救助事项的农户。六是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预警的“人均纯收入连续两年下降、去年未降今年有下降趋势、收入连续两年小幅增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七是2022年前三季度人均纯收入低于5300元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3.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地震等灾害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是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二)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和出列村年度信息采集更新

1.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人口自然变更。在常态化动态的基础上,集中采集更新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人口信息,并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

2.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含新增、已消除和未消除风险户)年度基础信息的核实、采集和更新。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要求,核实采集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年度基础信息,并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更新录入。

3.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2022年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等信息的核实、采集。按照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要求,逐户逐人核实2022年前三季度收入监测信息,采集第四季度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等信息,并更新录入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自动汇总各季度信息形成到户年度收入、措施信息,经县级审核确认后,统一组织更新录入到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4.行政村、驻村工作队信息采集更新。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要求,采集行政村、驻村工作队发生变化的信息,并更新录入到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

(三)信息数据比对清洗。按照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评估体系评估规则,进村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特别要逐户逐人核实核准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2022年度各季度收入数据,及时与各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完善和整改工作,对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各乡镇及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要扎实做好数据审核比对工作,确保防返贫监测和脱贫人口增收数据信息县级闭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10月12日前,各乡镇制定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入户排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入户排查工作,同步完成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变更和年度基础信息的入户核实、采集工作。鼓励使用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手机APP完成2022年前三季度收入信息核实核准(补录6月份收入)以及第四季度家庭收入、措施计划落实等信息的采集工作。

(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基础信息录入。10月31日前,各乡镇组织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完成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和基础信息更新录入工作。

(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第四季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11月5日前,全国信息系统到户基础信息更新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各乡镇同步完成相关信息核对工作。11月15日前,各乡镇组织将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第四季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到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中,由系统自动汇总形成到户年度收入、措施信息,由县级组织完成相关年度信息数据的审核确认工作。

(五)脱贫户和监测对象2022年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11月20日前,各乡镇组织将审核确认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到户2022年度收入、措施信息录入到全国信息系统。

(六)数据信息比对清洗。11月21日—12月10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国家和省、市反馈的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情况,集中开展问题数据比对核查,形成到户到人具体问题清单,完成问题数据比对清洗,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七)全面总结工作。12月12日前,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认真梳理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2022年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报告暨防止返贫第二轮排查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有关事项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统计类指标的计算周期和状态类指标的取值时点。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时长等)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第四季度收入计算周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人口自然增减等)取值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2022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变化信息不在此次更新范围。

(二)信息采集指标口径。本轮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和出列村年度信息采集更新的指标和数据口径按国家乡村振兴局制发的《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2022年度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200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执行;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相关收入、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指标和数据口径按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要求执行。

(三)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为减轻基层负担,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防返贫监测APP”、“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采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措施,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防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及时部署和培训,统筹各级各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力量,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乡镇要紧盯行业部门反馈的问题数据,完善数据比对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数据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数据信息质量,实现县级闭合。尤其要统筹、汇集、核准好2022年度脱贫人口增收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全县脱贫人口增收工作成效。

(三)加强调度指导。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各乡镇业务指导,各乡镇乡村振兴办要加强对村级业务指导,帮助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结合审计、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以及考核评估、各类督查检查、调研督导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排查,一并统筹抓好整改。

(四)强化工作纪律。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工作统筹,把需要入户开展的工作进行整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避免重复进村入户。要强化部门协作,用好信息化手段,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防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原则上不搞大范围集中排查,不得层层加码,随意“搭便车”。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和排查采集“两不误”。

凤庆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10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