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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摘要公示

来源: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5-29     点击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市监处〔2020〕144号

案件名称

凤庆县郭大寨中学食堂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当事人

凤庆县郭大寨中学食堂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穆天伟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物品

2、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

食品违法

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

执法决定

1、没收依法扣押的超过保质期“玉壶井”牌老抽王酱油6500毫升;

2、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并依法上缴国库。

执法机关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0年5月29日

公示日期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