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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摘要公示

来源:      作者: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0-06-01     点击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市监罚〔2020〕97号

案件名称

凤庆康兴医院使用假冒伪劣医用胶片案

当事人

凤庆康兴医院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杨耀堂

处罚种类

罚款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器械违法

违法事实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构成使用劣质医用胶片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一)项的规定

执法决定

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依法上缴国库。

执法机关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2020年6月1日

公示日期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