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庆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凤庆县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项目建设单位凤庆田夫科技有限公司、凤庆县亚太商贸有限公司申报,经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拟对凤庆田夫科技有限公司拨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30%即3066750元,凤庆县亚太商贸有限公司拨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30%即1941000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600000元),申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至2018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实名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举报监督电话:凤庆县纪检监察局:0883-4211272
凤庆县电商办:0883-421827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承办企业(中标企业) | 拟拨付资金(元) |
1 | 凤庆县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 县级电商服务中心项目,乡(镇)村电商服务点项目,网销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项目,农产品品牌培育及推广项目,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项目 | 凤庆田夫科技 有限公司 | 3066750元 |
2 | 凤庆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县级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 | 县级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项目,乡(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站项目,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 | 凤庆县亚太商贸有限公司 | 1941000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6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