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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5-26     点击率:
(第二期)
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17督查组于2018年5月24日进驻凤庆县开展工作。2018年5月26日,第17督查组向凤庆县人民政府交办督查问题六项。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的要求,现将交办问题公示如下:
一、凤翅膀水库(东经99 ˚ 54 ʹ 20 ʺ ,北纬24 ˚ 35 ʹ 38 ʺ
(一)交办问题:一是水源地未设立一级、二级保护区界标;二是凤翅膀水库管理者无应急物资、设备;三是距水库周边1公里左右有50户居民约150人,存在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水源水质的隐患;四是距水库周边2公里左右有农业种植。
(二)处理建议: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整改落实。
二、安庆河(东经99 ˚ 51 ʹ 51 ʺ ,北纬24 ˚ 38 ʹ 25 ʺ
(一)交办问题:一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茶叶种植;二是饮用水水源地标识设置不规范。
(二)处理建议: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整改落实。
针对以上交办问题,凤庆县人民政府将立即成立领导机构,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18 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