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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理寨河等8条河流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县水务局      作者:     时间:2023-07-28     点击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凤庆县大理寨河等8条河流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王绍国,联系电话:0883-4211832

电子邮箱:fqxhzbgs@163.com

地址:凤庆县水务局

附件:凤庆县大理寨河等8条50Km²以下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