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的规定,现将2021年第4季度凤庆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目前,凤庆县城共有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个,分别为:凤庆县绿荫塘水库、凤庆县安庆河、凤庆县头道河水库,3个均为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
2021年第4季度,全县共对县城在用的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凤庆县绿荫塘水库、凤庆县安庆河、凤庆县头道河水库)开展了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61项监测,每两年进行一次108项全分析。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为水质合格。
二、评价结果
2021年第4季度,凤庆县3个地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Ⅲ类及以上,凤庆县3个地表水水源地安庆河、绿荫塘水库、头道河水库水质状况均为优,达优率为100%。
评价结果详见下表:
序号 | 水源地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数及超标倍数 |
1 | 凤庆县绿荫塘水库(库心水) | 湖库型 | 达标 | 无 |
2 | 凤庆县安庆河(源头水) | 河流型 | 达标 | 无 |
3 | 凤庆县头道河水库(库心水) | 湖库型 | 达标 | 无 |
(数据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