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保护督察 >> 正文

凤庆县关于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D2YN202104160018问题核实情况通报

来源:      作者:凤庆县政府     时间:2021-04-20     点击率:

  2021年4月18日,我县接“云环督转〔2021〕125号”交办第11批编号为D2YN202104160018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经依法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受理编号:D2YN202104160018,反映问题: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茶家箐村水源地旁修建医疗垃圾处置厂。

  二、属实情况

  经核查,投诉举报情况不属实。

  三、重复情况

  该件为重复投诉件,反映问题与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举报件督转〔2018〕89号转办件(受理编号:X530000201806120041)、督转〔2018〕282号转办件(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70016)、督转〔2018〕297号转办件(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280006)、督转〔2018〕320号转办件(受理编号:D530000201806300035)、督转〔2018〕347号转办件(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20007)、督转〔2018〕388号转办件(受理编号:X530000201807050011)群众反映问题相同。

  四、办理进展情况

  (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凤庆县洛党镇茶家箐村新修建一个医疗垃圾处置厂,实为正在建设的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举报人反映的茶家箐村实为凤庆县洛党镇箐头村辖区内的一个小区域地名,地理坐标为:东经100°06′88″,北纬24°49′92″。

  凤庆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由河南省利盈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属凤庆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17年1月4日临沧市人民政府以“临政复〔2017〕2号”文批复同意实施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并明确云县、凤庆县、永德县、镇康县4县为凤庆县利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范围。项目已取得立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水保方案审批、土地使用审批、施工许可审批等手续,各项手续办理合法合规。项目于2020年12月14日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尚未竣工投运。

  经现场核实,项目建设点旁无饮用水源地。位于项目点上游有4个群众零星取水点和1个过滤池,分别为:3户农户自接零星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110米)、大兴温泉度假村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230米)、大兴移民安置点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690米)及移民取水点过滤池(距项目点上游约370米)、职高驾校取水点(距项目点上游约750米)。目前,项目周边涉及的洛党镇大兴村龚家湾、帮飘、上下兴街等9个小组群众饮用水全部由凤庆县洛党镇集镇供水水厂统一供水。故投诉者投诉内容不属实。

  (二)整改分类情况:立行立改类。

  (三)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已办结。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下步工作中,我县将进一步跟踪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加强项目建设运行的环境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运行合法合规。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