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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举一反三问题 (10号)整改销号公示

来源: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9-11     点击率:

根据《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历次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临沧市生态环境保护举一反三问题清单>的通知》(临环督办字(2023)11 号),我们对《凤庆县历次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和《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举一反三问题清单》反馈问题开展核查验收销号,对10号“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对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和畜禽屠宰企业针对畜禽粪污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畜禽规模化养殖企业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县农业农村局落实畜禽规模养殖行业主管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主城区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牵头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取缔、搬迁等工作措施,该问题于2023年8月底全面完成整改,特作问题销号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凤庆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83-4215878,地址: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319室。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