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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信访举报D53090020221124003”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来源: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率: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信访举报D53090020221124003”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位于凤庆县凤山镇麦地村委会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管道未铺设完成,雨污分流不到位,村民家中污水排入公路侧边的雨水沟。

二、整改责任单位:凤山镇人民政府(牵头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三、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四、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五、整改措施:无

六、整改情况

经核查,该项目属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于2021年组织实施的凤山镇麦地村叠水河自然村水污染防治项目,该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完成设计建设全部内容,部分村民小组雨污合流符合《云南省农村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试行)》技术规范要求。经县级研判定性,该举报情况不实。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共5天)实名书面向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传真):0883—4263557。

附:凤庆县自查自验表

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