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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来源: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率: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部分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不稳定”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2020年—2022年11月,凤庆河平村省控断面有2个月水质为劣Ⅴ类、1个月为Ⅴ类、14个月为Ⅳ类,2022年1—10月水质总体评价为Ⅴ类。要实现国家和省级拟定的“十四五”临沧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10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二、整改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牵头整改)、凤庆河19条支流河长制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五、整改措施

1.县河长办(县水务局)牵头督促全面落实河长制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深化河湖“清四乱”行动。

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推进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双眼井片区、凤小路沿线片区、平村片区、攀枝花片区、文庙窑上片区、八腊庙片区、青树片区、小北门片区8个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快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及建设改造,摸清污水管网底数,加快推进雨污混流区整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发现一处、销号一处、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开展雨污混流区排查整治工作。

3.县农业农村局要规范流域内养殖粪污排放。零星养殖户要逐户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养殖台账,督促养殖场及养殖户建设相应规模的化粪池或氧化塘有效处理养殖污水,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要达100%。

4.凤庆河19条支流河长制责任部门严格按照“一河一策”要求,抓好19条支流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工作。

六、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聘请保洁队员12人,每年投入保洁经费42万元,对迎春河干流进行日常保洁,做到水中无障碍、水上无漂浮、岸边无垃圾。

二是1月10日召开了凤庆县2023年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各部门河长制工作责任,要求县、乡、村三级河长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三是持续推进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凤庆县住建局先后启动双眼井片区、凤小路沿线片区、平村片区、攀枝花片区、文庙窑上片区、八腊庙片区、青树片区、小北门片区8个污水管网空白区建设,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污水主管道安装27248m,完成污水支管道安装36706m,覆盖人群2417户,完成投资4704万元

四是印发了《凤庆县迎春河巡河交办处置整改导图》及《凤庆县迎春河19条支流河长制责任考核细则(试行)》。要求各部门对所挂钩的河道实行“一包到底”网格化管理,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并制定“一河一策”,今年以来累计整改销号迎春河支流存在“一河一策”问题92个。

五是县河长办每月开展1次水质监测通报,为各部门精准开展整治提供参考;严格按照“一河一策”要求,每月13至15日各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巡河,查找污染源头,开展清污清淤,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开展1次巡河发现问题交办,今年以来县河长办累计交办巡河发现问题23个,完成整改23个。

六是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纪委专项督察迎春河整治4次;在凤庆电视台《凤庆新闻》节目创新设置河长制履行情况“红黑榜”曝光栏目,目前已播放“聚焦迎春河水环境曝光台”3期、“迎春河水环境治理在行动”2期;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发放并签订《爱河护河承诺书》8644份,对迎春河干支流周边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形成全民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

七是县水务局完成了龙王庙河滇红完小段1.04km治理任务,沿岸栽植杜鹃花球1581株,桂花树301株,投入资金570万元,启动了火烧桥河生态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毛石挡墙1500m,人行步道铺设2.3km,建成人行桥9座,沿岸栽植桃李果木1000多株,已完成投资350万元

八是通过开展整治工作,2022年10月至12月水质分别为Ⅲ类、Ⅲ类、Ⅱ类,2023年1至9月水质分别是Ⅱ类、Ⅱ类、Ⅱ类、Ⅱ类、Ⅲ类、Ⅱ类、Ⅲ类、Ⅲ类、Ⅱ类,水质均达标。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共5天)实名书面向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传真):0883—4263557。

附:凤庆县自查自验表

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