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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河道采砂管理混乱,布点规划不够科学”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来源: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率: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河道采砂管理混乱,布点规划不够科学”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部分地区采砂点位密度过大,不利于维护河势稳定,对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部分地区采砂点设置数量大于需求。

二、整改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牵头整改)、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税务局、县滇红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五、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科学、合理优化采砂场点布局。

(二)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审批采砂许可。

(三)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查找类似问题,纳入方案整改。

六、整改情况

一是我县已编制《凤庆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对全县采砂点进行合理规划,修编了《云南省凤庆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1–2023年)》并按照规划设置合理的可采区。二是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审批采砂许可。三是将开展河道采砂清理整治工作纳入凤庆县2023年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共5天)实名书面向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传真):0883—4263557。

附:凤庆县自查自验表

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