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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来源: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率: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还不够深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不够牢固,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二、整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整改)、县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五、整改措施

(一)各级党委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县委组织部每年不少于2次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培训内容。

(三)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六、整改情况

全县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凤办通〔2023〕60号),将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1-8月,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学习5次,中心组成员参会74人次,其他参会人员1569人次。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学习302次,参学人数2508人次。4月12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持续发力,依靠科技创新,发挥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推动全产业发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县处级领导、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等113人参会。7月27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县处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共107人参学。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部署1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共5天)实名书面向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传真):0883—4263557。

附:凤庆县自查自验情况表

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