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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风险隐患较大”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来源: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率: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环境风险隐患较大”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凤庆县将生活垃圾暂堆放在已停运的垃圾填埋场,未按规范进行压实处理、未对渗滤液有效收集处理,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

二、整改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整改)、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五、整改措施

(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结合垃圾填埋场续建工程,加快整治填埋场隐患问题,确保运行正常,杜绝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聚焦垃圾进场管理、分层分区作业、防渗与地下水导排、渗滤液收集处理、雨污分流、恶臭控制等重点环节加强运行监管,对垃圾填埋场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垃圾填埋场安全有序。增加渗滤液处理设施,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化解渗滤液隐患风险。

(三)构建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将城市生活垃圾和具备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至习谦水泥厂水泥窑进行规范处置,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并逐步取缔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

六、整改情况

(一)暂堆放在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大部分已运到云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剩余少部分已按规范进行压实处理;于2022年5月分步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提升完善续建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设计施工内容工程建设;2022年10月31日引进日处理180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应急处理设备一套处理,已申请纳入在线监测生产运行,目前处理库容渗滤液达标处理17500立方米,有效解决渗滤液位置偏高问题。

(二)抓好垃圾填埋场管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按照从严从紧规范的工作要求,加强统筹、及时响应、精准调度、强化落实,严格规范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流程管理,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站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作业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运行管理,并制定相关环境和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垃圾填埋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及填埋工艺要求上岗作业,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做好每天垃圾进场的检验、计量、规范倾倒、场区消毒消杀,分区分单元认真对进场垃圾进行机械推平碾压、覆土压实作业,规范生活垃圾填埋等一系列日常管理工作,杜绝随意倾倒、堆放、扬散、流失等二次污染现象。

(三)2018年1月开始,县城生活垃圾运输至习谦水泥厂凤庆云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只作为习谦水泥厂设备维护维修期间垃圾中转贮存使用。目前,凤庆县云水环保垃圾协同处置正常运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共5天)实名书面向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传真):0883—4263557。

附:凤庆县自查自验表

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