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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

来源: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3-10-18     点击率:

2022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县的“思想认识不深刻”问题现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级验收。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530)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自查自验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云南省的殷殷嘱托领悟不深入、贯彻不彻底,在处理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思想认识尚有差距。

二、整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牵头整改)、县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进度:完成整改

五、整改措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县管干部等考核的一项内容。

(二)顺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稳定性。

(三)优化城乡生态体系,筑牢滇西南生态屏障,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加快滇红凤庆建设,争当全省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在临沧“三个示范区”建设中承担凤庆责任,体现凤庆担当,展现凤庆精彩,常态呈现青山碧水、蓝天净土生态底色的“美丽凤庆”。

六、整改情况

全县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安排,在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中开设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保护相关内容。2023年3月底前已举办的6期凤庆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设“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绿美凤庆(含农村治污)”等专题辅导,全覆盖乡科级领导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基层党校教员和武装干事,受训人数1050人;积极组织学员参加中国网络干部学院、云南干部在线学院学习,37名处级领导参加中国网络干部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专题班“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题学习。1245人参加云南干部在线学习学院“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题学习。通过学习,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员教育重点培训内容,特别是在我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中加入该课程,截至2023年10月15日,全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共开展73期,培训13829人;在7月4日2023年新任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履职能力提升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上,县委陈礼军书记对乡村振兴“五大振兴”进行专题辅导,在生态振兴模块重点领学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3个乡镇全覆盖,培训1600余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共5天)实名书面向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固定电话(传真):0883—4263557。

附:凤庆县自查自验情况表

凤庆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