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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作者:民政局  时间:2018-10-0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吕耀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凤庆县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编制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第46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街路(巷)命名问题。经多方征求意见,我县于2003年8月18日命名县城区22条街(路)名:顺宁路(原建设用名一号路);滇红大道(原建设用名二号路)并以滇红大道与顺宁路相交分界,南为“滇红南路”,北为“滇红北路”;春河路(原建设用名三号路),并以河而分,东西分别为“春河东路”、“春河西路”;凤梧路(原建设用名环城路);文庙街(北门街至文明坊段);育贤街(文明坊至街心花园段);文明街(茗都商城——小北门、横街原牛角苍——街心花园段);来凤街(来凤巷至原来凤街段);清真街(清真街——毛家拐——云保路段旁);龙泉路(街心花园——农业局坡——阿东队坡——龙泉街——凤一中门口下十字路段);武庙街(凤山脚至文明坊路段);朝阳街(文明坊——文明街——朝阳街——云保公路段);福广路(云保公路环城路岔口至街心花园段);官亭路(云保公路街心花园至红土坡段);迎春街(东山寺——教育局——滇红南路段);鼓山路(环城路经黑山门至老云保路段);凤平路(凤平桥至平村中学);书院路(县一中至东山过境公路);稻香街(稻香村至东山过境路);绿茗路(新纸厂至东岳庙);庆甸路(旧城街至前峰);平村街(平村大桥至平村中学)。

  关于门牌号管理问题。我县的门牌号管理由于历史的原因,原来由公安部门结合户籍管理统一实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民政局将积极与公安、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联系,进一步规范凤庆县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编制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分管领导总负责,公安、民政、国土、住建、财政、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我县街路(巷)命名管理及门牌号编制工作进行规范、完善,确保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全覆盖;二是组建专业部门的工作队伍,依托国土、住建现有的地籍地形图资源、作为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编制工作基础;三是以公安部门正在开展“一标三实”的标准地址信息采集,结合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面跟进街路(巷)命名及门牌号编制工作。

  凤庆县民政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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