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水务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谢天艳代表第10号建议答复的函 |
来源: 作者:水务局 时间:2020-08-04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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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厚丰村老街子片区水源增容扩建工程的建议》(第11号)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涉及人员具体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较重,国家对农村饮水工程补助资金比例较“十二五”期间少,加之县级财政困难,配套资金缺口较大,为确保我县顺利脱贫,上级补助资金重点倾向于饮水安全不达标村组,很难全面覆盖。 鉴于厚丰村老街子片区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现有人口用水需求现状,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多方筹措资金,并于(凤水发〔2019〕20号《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饮水有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下达厚丰村农村饮水有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资金30万元,给予逐步解决。经与洛党镇水管站对接后,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方可启动实施。 你们的意见很好,有利于我们改进工作,同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共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函 附件:凤庆县水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征询意见表 凤庆县水务局 2019年7月2日 (承办人:张天寿,联系电话:0883—4211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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