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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季度全县商贸业经济运行分析


来源:凤庆县统计局  作者:谢海明  时间:2023-08-2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二季度商贸经济持续回暖、复苏向好。

一、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二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52亿元,同比增长8.2%,比一季度上升0.2个百分点,比全市低0.2个百分点,县区排名第6位。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6亿元,同比增长11.7%,县区排名第3位。

(二)批发零售商品销售额

二季度,批发业商品销售额4.38亿元,同比增长24.8%,比一季度上升10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高10.9个百分点,增幅居县区第2位。限上批发业销售额2.74亿元,同比增长37%,比一季度上升6.3个百分点。

二季度,零售业商品销售额26.69亿元,同比增长12.2%。

比一季度上升0.6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高0.6个百分点,增幅居县区第3位。限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3.35亿元,同比增长10.2%,比一季度下降0.1个百分点。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二季度,住宿业营业额0.85亿元,同比增长13.7%,比一季度下降1.9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高1.3个百分点,居各县区第4位,其中4家限上住宿业营业额0.16亿元,同比增长17.8%,比一季度下降29.3个百分点。

二季度,餐饮业营业额3.40亿元,同比增长18.6%,比一季度下降1.7个百分点,比全市平均低1.2个百分点,居第6位。其中限上餐饮业营业额0.90亿元,同比增长20.3%,比一季度下降15.4个百分点。

二、主要特点

(一)从横向看,我县批发零售两项指标增长良好,但二季度领先优势有所减弱。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比全市高0.2个百分点,二季度环比下降0.5个百分点。住宿业增幅比全市高1.3个百分点,二季度环比下降1.9个百分点。餐饮业增幅比全市低1.2个百分点,二季度环比下降1.7个百分点。

(二)从结构看,批发业限额以上2.74亿元,占62.63%,

限下1.63亿元,占37.37%,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升限的企业增幅拉动比较明显。零售业限额以上3.35亿元,占12.54%,限下23.34亿元,占87.46%,主要原因是限上企业占比小,加之多为老的在库企业,增长疲软,在库企业数量与增量发展极不平衡,其中零售个体户多达32户,企业仅有16户。

市级核返的限下增速县区为同一个增速,总体零售业增速较低,难以晋位提速。住宿业限额以上0.16亿元,占18.36%,限下0.69亿元,占81.64%,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升限的1家住宿企业增速拉动比较明显。餐饮业限额以上0.9亿元,占26.82%,限下2.47亿元,占73.18%,主要原因是在库的23户餐饮业,其中有3户已经注销,实际能报数的只有20户,在库时间较久,历年基数较大,增长乏力。

三、下半年趋势分析

下半年,促销政策、新升限单位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多重因素均将影响我县贸易业及消费市场走势。我县商品销售额受个体户占比大报数乏力,限上企业少占比小不稳定及新增单位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下半年增幅可能波动回落。零售业主要是受消费热点较少及消费增长乏力的影响,预计下半年增势继续平稳。住宿餐饮业近期旺季特征明显,预计增幅将平稳回升。下阶段,随着居民消费信心逐步恢复,相关促销费政策持续发力,消费新增长点将不断拓展,消费市场有望延续恢复态势。要继续抓好精准服务,实时关注重点企业,部门联动,盯紧企业新增入库,助企纾困,助力企业渡过难关等工作,发挥好“稳消费”对全县域经济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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