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临沧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扶贫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0〕41 号)文件精神,按照政策规定,经审核2023年1-2月共有24个单位539人符合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739200.00元;符合享受社保补贴684822.00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501551.52元,医疗保险补贴171195.70元,失业保险补贴12074.78元);256人符合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409600.00元。拟发放就业资金2833622.00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示期间对符合申领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电话:4214665。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