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拟批准凤庆鑫浩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劳务派遣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五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83—4216108)。
单位名称:凤庆鑫浩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顺宁文化广场3-2-8号
法定代表人:刘浩
注册资本:200万元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
行政许可编号:5309212001
有效期限:3年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