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白芬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青树村大青树组,土地证:凤集用(2014)第274号;房产证:房权证2016074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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