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太和户,持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凤集用(98)字第225号,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凤房权证1999字第1135号,位置位于凤庆县凤山镇凤山社区小箐沟,现申请办理事由:拆除砖木结构一层新建2层砖混结构90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临沧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开实施办法》,现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流程给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