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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声明(范应文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3-01-30     点击率:

范应文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中巷57号,房产证:房权证1999字第1382号;共有权证:房1999共字第1341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