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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民宗局  时间:2021-06-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临财农发〔2021〕38号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00万元的实际,我局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临农〔2021〕2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实际,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经第五次班子会议研究审定,报凤庆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将我局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计划下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有关规定执行,衔接资金各项任务要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

  二、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好县财政局做好项目相关工作,同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县民宗局办公室,联系人:李爱荣,邮箱地址:fqxmzj@163.com,传真电话:421227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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