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
来源: 作者:扶贫办 时间:2019-12-19 点击率:【 打印 】【 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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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央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通知》(临财整合〔2019〕25号)文件,下达我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涉农统筹整合资金3395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由县水务局申请,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1、凤庆县秧琅河(郭大寨段)中小河流域治理项目402万元; 2、凤庆县2020年节约用水改革项目12万元; 3、凤庆县郭大寨水库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2221万元; 4、凤庆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54万元; 5、凤庆县旧城街河山洪沟防治项目450万元; 6、凤庆县2020年非工程措施防治项目22万元; 7、凤庆县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项目10万元; 8、凤庆县2020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124万元。 公示期为10天,即: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如有异议,请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德军 联系电话:0883-4212275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资金分配批复文号:凤开组〔2019〕55号 资金分配批复规模:3395万元 凤开组〔2019〕55号关于对县水务局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3395万元).pdf 凤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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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凤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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