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访问凤庆县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模式

凤庆县调整和规范全县区域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来源:县发改局      作者:县发改局     时间:2022-12-26     点击率: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县发展改革局于2022年12月23日下午,在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就凤庆县区域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本次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32名、听证人3名,2名人员列席旁听。32名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5名(含乡镇4名),经营管理者3名、专家学者2名,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4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人1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7名。3名听证人由县政府办督查专员杨毅武、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罗鸿佳、县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股股长杨春全三同志担任,罗鸿佳同志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凤庆电视台新闻媒体记者对会议进行采访报道。会前,县发展改革局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了听证方案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并将会议主要文件资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举行时,听证会参加人应到32人,实到32人,参会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上,按照议程安排,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罗鸿佳介绍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县发展改革局价格管理股杨春全陈述了县关于调整和规范全县区域垃圾处理费调整方案和宣读城市和乡镇垃圾收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参会的32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调整定价听证方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就调整和规范全县区域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方案听证报告部分内容提出质询。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小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定价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查。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相关建议

听证参加人在听取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调整和规范全县区域垃圾处理费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陈述后,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听证会参加人32人中有27名代表同意《方案》,有5名建议降低收费标准或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征收方式;

(二)调整《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相关规定,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我县垃圾处理事业可持续发展,符合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也符合公平性原则。希望承担垃圾处理单位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做到:“不断提高垃圾处理质量,不断完善垃圾处理征收方式,提高征收率,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疫情三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者都很困难,建议在具体实施收费过程中酌情考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适当给予优惠,等经济好起来后逐步恢复按照标准价格收取;

(四)制定完善收费收支管理办法,按年度对社会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监督;

(五)建议明确收费执行部门,提高征收率,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做好调价宣传工作,让市民知晓政策,让收费顺利进行;

(六)乡镇各行政村有的农户因居住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条件薄弱,有很多垃圾会涉及到二次转运再转运到习谦处置,所以位置较偏远的自然村收费标准会高于县收费标准;

(七)建议对全县低收入人群(低保户、五保户)全面深入调查核实,收费每户12元是否符合低收入人群标准;

(八)收费调整势在必行,代表文明社区进行了走访,少数低收入居民无法承受,建议降低标准,太高收费过程有困难;

(九)县城区收费适当区分对象,比如有公职人员的家庭12元/月,无公职人员的家庭10元/月;

(十)在《方案》中“城市常住人口及暂住人口按12元/户.月收取”。鉴于同一产权人拥有多套住房的情况,对收费是按产权房产数还是户口簿户数收取,给予指导性意见;

(十一)乡镇垃圾处理收费:因各乡镇垃圾处理场远近不同,运输距离不同,转运成本不同,“不高于县城征收标准”建议再斟酌;

(十二)乡镇生活垃圾应提倡源头减量,而且农村生活垃圾大多可腐可无害化利用,须清运处理的量比县城少,应适当降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三、对听证参加人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经研究,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第一条意见予以采纳。理由:84.4%的听证参加人同意县发展改革局《方案》,15.6%建议降低收费标准或细化《方案》;

(二)对第二条意见予以采纳。理由:符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发改价格规〔2019〕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临办字〔2022〕4号)文件精神,同时,也符合凤庆实情;

(三)对第三条、意见予以采纳。理由:待《方案》制定出台后,县发展改革局将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工作;

(四)对第四条、第五条意见予以采纳。理由:待《方案》制定出台后,县财政、住建、发改、市场监管局将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监管,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争取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五)对第六条意见予以采纳。理由:垃圾处理收费具有公益性一方面,所收取的处理费非完全成本,没有达到收支平衡的基本要求,只能体现“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

(六)对第七条、第八条意见不予以采纳。理由:《方案》中已明确低收入困难群体因享受优抚措施,不会因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调整而对其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七)对第九条、第十条意见不予以采纳。理由:在收费过程中很难操作区分公职非公职人员家庭,也很难甄别同一产权人住人还是房屋出租住人;

(八)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意见不予以采纳。理由:《方案》中已明确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在不高于县城征收方式标准内,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听证会的方式确定本乡镇收费标准,并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备案执行;

县发展改革局表示,本次参会的听证代表来自各行各业,从基层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阐述了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在听证会后将认真研究和采纳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建议,完善方案,按照程序上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再作出调价决定。

听证人:杨毅武、罗鸿佳、杨春全

听证参会人:向国虎、杨雪涛、罗维周、杨天佐、杨贵达、王庆宏、张绍尧、张李山、龚文山、王观智、杨睿、施学贵、李正祥、王正鸿、张志坚、沙金龙、张荟娟、代燕、赵志刚、郭顺朝、高勤娥 、李临生、王正英、李云东、陈华兰、杨丽宇、陈莉莉、黄冬林、唐亚全、字浩祯、周金芬、苏忠勇

旁听人:李晓梅 、杨龙

记 录:汤海蓉、 杨树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