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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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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标题 咨询结婚冷静期
发言人帐号 吴先生
留言日期 2021-07-21
联系人姓名 吴**
手机 182****6361
固定电话 182********
留言人Email 4*******6@qq.com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请问凤庆县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
回复单位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1-07-22
回复内容 尊敬的吴先生:
  您好!您在凤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言献策”栏目上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所咨询的“凤庆县离婚冷静期需要多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离婚,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的期限及法律效果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详情,建议您拨打凤庆县民政局(0883-4212833)具体咨询了解。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