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临沧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我县办理“新华乡砚田村石蒸子采石场违法开采破坏林地问题”信访案件的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通过现场踏勘、查阅台账,验收组一致同意给予验收。至此,凤庆县已全面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期间转办的9件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并全部通过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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