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果您是县外入凤进入各乡镇辖区人员,请您回到住地,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告。
二、如果您是县外入凤进入各住宅小区人员(含小区商铺个体经营户),请您回到住地,第一时间向住宅小区网格化管理单位报告。
三、如果您是县外入凤的各商铺个体经营户(住宅小区除外)人员,第一时间向乡镇报告。
四、如果您是县外入凤的教师及学生(含随行家属),第一时间向县教育体育局报告。
五、如果您是县外入凤的企业项目返岗人员,第一时间向企业负责人报告。
六、如果您是市外入凤的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没有固定住所的,到凤庆县城的前往县级指定酒店(云之尚酒店)统一住宿;到乡镇的由乡镇指定酒店统一住宿。
七、如果您不如实报告,造成不良后果,凤庆县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凤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