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2月1日晚21时许,南涧县碧溪乡中华村委会孔雀村村民杨某某无视《凤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规定,趁夜驾船将家住新华乡凤云村瓦窑组的王某某和马某某从黑惠江南涧岸接送到凤庆岸,被凤庆县库岸巡查队当场查获。
据了解,为维护公共安全、积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广大群众的平安健康,凤庆县于2020年1月30日发布《凤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决定从2020年1月31日开始,暂停小湾库区(凤庆段)、漫湾库区(凤庆段)所有水上运输(含自用船舶),严禁渔船从事生产以外的任何航运行为,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等强化宣传引导,全面动员广大群众尽量不出门,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搞聚餐活动,广泛宣传疫情和卫生知识,提高全民防疫意识。
杨某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船只被依法拆解。王某某和前往接送王某某的马某某、罗某某夫妇亦被处以200元罚款、批评教育等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处罚。
公安部门提醒,命令面前,岂能儿戏。法网无情,请勿以身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