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于10月22日全面完成进驻。5个县委巡察组对县审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档案馆、县第一中学、县第二中学、县职教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对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巡察“回头看”。
各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近期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县委书记陈礼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要求;通报了省纪委关于干扰对抗巡视工作典型案例;各巡察组组长通报巡察进驻有关事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在各单位动员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全面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制度安排。县委决定对以上10个单位开展巡察,是督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进县委确定的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重要保障,是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为不断加快凤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指出,要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各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自我革命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就本轮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有关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了通报,并将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重点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聚焦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检查“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内在要求,要以接受这次巡察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以推动解决问题为目的,诚恳接受巡察监督,把支持和配合好巡察工作作为政治责任,坚持班子带头,全力以赴配合好县委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本轮巡察将持续30天左右。巡察进驻期间,各巡察组设立工作电话和联系邮箱、信箱,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