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抓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加快建成覆盖全县供养特困人员、权责清晰、服务到位、可持续的关爱服务体系,凤庆县采取“四个一批”构建特困供养人员全方位、无死角关爱服务网,不断增强特困供养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兜牢特困供养人员幸福圈。
敬老院入住一批。切实加强集中供养机构建设,满足全县分散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需求,目前全县已实现开展运营的敬老院8所,集中供养特困供养人员198人。
机构托养一批。针对无法入住敬老院的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人,为了让他们得到专业的照料与服务,我县持续巩固提升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人由第三方集中托养试点成果。通过委托残疾人托养中心及临沧市精神病人福利院集中托养的方式进行。截至目前,我县已将符合条件的83名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特困对象纳入凤庆县残疾人托养中心进行集中托养。切实维护了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救治与生存权益,有效保障特困供养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水平和保障能力。
政府购买“上门服务”一批。对目前不愿入住集中供养机构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照料服务方式,与百托养老(凤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对全县分散供养对象的生活状况进行100%入户评估,详细了解分散供养对象的服务需求,根据需求提供上门服务,并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个人档案。
监护人监护管护一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切实做到与照料护理人100%签订照料护理协议,县乡村各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照料护理人责任落实到位。做到乡镇每个季度对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特困对象进行一次探视探访,村级每月进行一次探视探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保障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存和生活权益,最大限度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为满足城乡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和日常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我县积极探索以“依法落实家庭赡养义务、建立网格化老年人服务、全面深化医养结合服务、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在职党员干部挂钩联系老年人的动态监护管护工作机制”,促进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精细化、精准化、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