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号,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俊主持。常委会副主任陈家军、陈波、李素华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正华同志,县人民法院院长范铮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报告人;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草案); 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程等相关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增补李胜恒同志为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出缺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临沧市凤庆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确认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人大主席会后尽快将此次会议精神向乡镇党委、召集人汇报,组织好本乡镇人大代表按时参加会议,要高度重视联络员派选工作,确保会议期间简报编印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各乡镇要认真筹备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经县委同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定于1月23日至26日召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向党委汇报,并选择好召开会议时间,将召开会议请示上报县委,并报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