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一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州市第二批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和第十批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街道的通知》(云政函〔2017〕25号),凤庆县凤山镇、大寺乡、腰街乡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第十批省级生态文明乡镇。
近年来,凤庆县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与特色优势,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为抓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融入澜沧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人居环境得到持续改善。累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3个、市级生态村183个,省级绿色学校3所,市级绿色学校17所,县级绿色学校39所、洁净校园50所、森林学校48所。
下步工作中,凤庆县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完善保障机制,以“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行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形成“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