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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保障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9-26     点击率:
近日,凤庆县提高了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从2016年7月开始,由每月391元提高到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16年7月开始,由每年2100元提高到每年27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得到了大幅度提高,生活补助标准从2016年7月开始由原来的每月104元,提高到集中供养人员每月600元,分散供养人员410元的水平。凤庆县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提高了困难群体的保障补助标准,保障了困难群体的生活。
据了解,目前,凤庆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42户4968人,农村低保对象18405户35924人,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068户2157人,在国庆前夕,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将在个人银行账户中领到提标后的保障补助金和补发的保障补助金。